一、本案錄取情形如下:
(一)「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-學前」助理員1名:正取陳0菱。
(二)「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-國小」助理員1名:正取簡0彤。
二、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09年8月13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至12時,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完成應聘報到手續,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。
三、本次甄選缺額已招滿,故不再辦理招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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