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「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等5項獎
學金申請案,受理申請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0
日止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:
(一)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二)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三)傲騰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四)采盟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(五)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(限大溪區公立國中小學生
申請)。
二、 申請程序如下:
本次理之5項獎學金將統一審核,每生僅需填寫1份申請
書,如果通過評選,本局將依申請人最優條件核予其中1項
獎學金。
三、 本局預定於114年4月間辦理審查,錄取結果將於「桃園市
政府教育局」網站公告,並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學生。
無論錄取與否,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。
四、 獎學金領取事宜:
(一)永瑞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永瑞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,
請學生出席現場領獎;倘未辦理頒獎典禮,則改由富岡
國中協助於114年6月前匯入各校公庫。
(二)采盟文教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由財團法人采盟文
教基金會辦理頒獎典禮,請學生出席現場領獎;倘未辦
理頒獎典禮,則改由富岡國中協助於114年6月前匯入各
校公庫。
(三)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、傲騰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、
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,由富岡國中協助於114年
6月前匯入各校公庫。
六、 詳情請參閱附件,如有意推薦申請學生,或有疑問請洽註冊組(分機212)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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