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社團法人桃園市聲暉協進會113年6月3日113桃暉珍字第04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宣導期程為113年6月3日至10月31日之平日,倘學校有旨案活動相關需求,請逕以傳真(03)4577709、電子郵件(sound.t28@gmail.com)或填寫線上表單(https://reurl.cc/eznoNx)方式向該協會報名,並電話確認報名情形。
三、倘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該協會歐陽欣汝專員(電話:03-2841754),旨揭簡章亦可至本市特教資源網(https://special.tyc.edu.tw/)-特教業務單位-特殊教育科-表件下載區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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