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本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111年11月22日永小教字第1110007373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: |
(一) | 收件時間: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15日止。 |
(二) | 參加對象: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之教師(含代理、代課教師),各校不限作品件數,但每人限報一件。 |
(三) | 獎勵:比賽各錄取特優一名、優等二名、甲等三名及佳作五名為原則(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內容品質情形決定是否給獎)。 |
(四) | 送件方式:親送或郵寄至327004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,永安國小教導處收。 |
三、 | 本案聯絡人:永安國小教導處徐永相主任,(03)4862224。 |
四、 | 檢附本市111學年推動海洋教育課程教師教案比賽實施計畫1份。 |
今天: | ![]() ![]() ![]() |
昨天: | ![]() ![]() ![]() |
總計: |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